請隨時注意網站上公佈之最新課程!或來電洽詢!
僅提供線上報名方式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服務電話:03-5532399
(1)初訓課程(含防火管理人及保安監督人):需準備身分證影本及一吋彩色正面脫帽照片二張(照片後面寫名字)。
(2)複訓課程:需準備身分證正本、(原證書影本需於課程前先提供)。
(3)防火管理人複訓及保安監督人員複訓需繳回原證書正本。
(1)費用於上課當天前繳清,請以現金、支票或匯款方式繳納。
(2)匯款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總行代號805 竹北分行0300 帳號:030-001-00008185 戶名: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附設新竹職業訓練中心
(3)不接受信用卡繳費。
學員報到上課後不得任意退訓、退費(若有重大因素無法完成者得申請本人保留並限課程未超過三分之一時,否則以棄權論),如需退費,依職業訓練法退費需知:
(1)學員於開訓前退費者,全額退費。
(2)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未繳要補齊)
(3)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不予退費。
教室附近有公有停車場或停車格。
(1)初訓課程:將於學期結束後兩週用掛號寄發學員或事業單位承辦人。
(2)複訓課程:將於學期結束後當日請學員帶回。
(3)危險物品運送及一般安全衛生:將於學期結束後七天內用掛號寄發學員或事業單位承辦人。
(4)防火管理人及保安監督人(初訓及複訓):將於學期結束後三十日內用掛號寄發學員或事業單位承辦人。
有,由學員提供英文版本再由本會製作。需收工本費1000元(未稅),製作時間二個禮拜。
(1)確認是否在本單位結訓取得證書。
(2)資料確認無誤後,請攜帶身分證影本、一吋照片一張及補發工本費至本公司辦理補發手續。
(3)更名除上述文件外,需另外提供戶籍謄本及原證書。
(4)補發工本費:期滿證明、結業證書、危險物品運送遺失$1000、更名亦同 (原證書需繳回,若原證書遺失,以遺失辦理)、複訓及一般安全衛生$500。(以上價格為未稅價)
依據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三條
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應視該場所之規模及性質,分別依附表二與附表三所定之人力配置及臨廠服務頻率,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辦理臨廠健康服務。
前項工作場所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另僱用或特約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每月臨廠服務一次.......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四條
前條醫護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
二、具醫師資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合格者。
三、具護理人員資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合格者。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http://www.iosh.gov.tw/Law/LawPublish.aspx?LID=64
勞委會前已公告「乙級鍋爐操作人員」、「丙級鍋爐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測驗方式,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採用技術士技能檢定。因此,若於上述時間點後取得甲級鍋爐操作人員教育訓練結業證書者,尚不具擔任乙級或丙級鍋爐操作人員之資格。
本中心無相關課程,請洽國立中央大學環工所辦公室 陳韻竹小姐,電話:03-4227151#34653。
有,本中心自111年起與「華特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配合辦理「游離輻射」相關訓練課程,敬邀各事業相關單位踴躍報名參加。
游離輻射課程如下:
(1) 18小時游離輻射操作人員防護教育訓練(初訓)
(2)11小時游離輻射鋼鐵建材輻射偵檢人員防護教育訓練(初訓)
(3)3小時游離輻射防護教育訓練(繼續教育)
本會無開立怪手及山貓課程。
載重物達一噸以上就要上荷重在一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課程。
目前區分為罐槽車及其他貨車二種,屬於危險物的載運車都必須上課。
如果是於97年1月8日教育訓練規則修訂之前所上完的業務主管課程只要符合訓練規則第四條的規定即可擔任營造業業務主管,但如果是97年1月8日教育訓練規則修訂之後就一定必須是上營造業業務主管才可以擔任營造業的業務主管(並沒有所謂的一年緩衝期)。
可以,需檢附防火證書影本。
每二年複訓一次,須交證書正本。
(1)固定槽體為高壓特;移動槽車為高壓容(另外要參考法規規定)。
(2)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500公噸以上槽車才需搭配一位,不需搭配作業主管。
可以直接上複訓。需繳回之前防火證書正本。
必須先至教育部申請學歷認證,等確定通過認證高中(職)的學歷,才能上管理員的課程。
是。每二年複訓一次,時間以結業證書日期為依據。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各產業從業人員參訓,提升工作知識技能與就業能力,並協助事業單位發展人力資本,持續提升勞工職場能力,穩定就業及促進再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2)請撥打專線(03)4930034#110 胡小姐 竭誠為您服務!
申請資格:
1.限工廠在職勞工專班申請。
2.年滿十五歲以上,且所加保之勞工保險、農民保險投保單位為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者。
(1)職訓局為激發勞工自主學習,鼓勵其參加在職訓練,以提升知識、技能、態度,累進個人人力資本,補助在職勞工參加訓練,三年內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七萬元。
(2)參加資格:
1.具有勞、農、漁保在職勞工 (補助80%)
2.具第1項條件,且為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獨立負擔家計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45-65歲)(全額補助)
(3)繳交文件:
1.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式四份,正反面需分開列印】及一吋照片四張
2.繳交本人帳戶存摺影本
3.原住民者須繳交戶籍謄本一份
4.身心障礙者須繳交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
5.學員須於報名時先行繳納全額訓練費用,待受訓期滿且取得結業證書後,職訓局直接核撥補助經費至學員個人帳戶。
(4)注意事項:
1.因職訓局規定線上報名,需於開訓日期前一個月中午開始報名。(如: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班4/24開課,3/24中午後才開放線上報名)
2.為服務大家,如無法【線上報名】,就先點選本協會【預約報名】網址:http://www.yuda.com.tw待職訓局開放【線上報名】,再煩請將您的資料登入【線上報名】。
堆高機操作$1500/人 (一天)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單元練習三小時$2500/人(2-10人即可開班)(中壢實習場地)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單元練習六小時$3500/人(6-10人即可開班)(中壢實習場地)
一般報檢人檢定費2690元;申請免試術科者340元。
一般報檢人檢定費3540元;申請免試術科者340元。
一般報檢人檢定費2870元;申請免試術科者340元。
一般報檢人檢定費2870元;申請免試術科者340元。
一般報檢人檢定費1820元;申請免試術科者340元。
(1)即測即評及發證學術科同一天考,成績當天公佈,合格者技術士證當場領取。
(2)全國技能檢定一年三個梯次,學術科考試距離約一個月,合格者技術士證約三週時間採掛號寄發。
如於報考日期前一週尚未收到准考證者,請主動與本單位連絡以免影響考試權益。
即測即評及發證報考單位: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附設新竹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3-5532399
全國技能檢定報考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電話:04-22595700#333、351、355、356
技能檢定屬國家考試,報考後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前往應考,屬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故無法辦理取消退費。
※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1. 技能檢定報名方式依該年度簡章辦理,報檢人報名後,不得請求撤回報名、退費、退還術科材料、變更報檢職類、級別、梯次或考區。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附各款規定之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學、術科測試費用:
一、辦理單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重大事故,致不能辦理測試,且另擇期安排測試,報檢人仍不能參加測試:准考證或術科測試通知單等相關文件。
二、報檢人因天災、事變、職業災害、兵役徵集或點閱(教育)召集,致不能參加測試:天災、事變證明、公傷證明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證明、國家兵役徵集或召集令等相關文件。
三、報檢人於測試前死亡:其法定繼承人,檢附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等相關文件。
3. 報檢人於學、術科測試當日,因分娩、結婚、重大傷病住院或三親等內親屬喪葬,致無法參加學、術科測試時,得檢附分娩診斷證明書、喜帖、重大傷病住院證明、訃聞或其他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退還學、術科測試費用之二分之一。
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的簡章本會有販售,一份$50元。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的簡章,須至全省全家便利商店購買,一份50元。
可至本會技能檢定專網查詢https://hsz.ticsha.org.tw/exam1。
可到勞保局申請勞保清單即可。
如果是在服役其間的工作證明不能用,但之前如果有其他的工作經驗可以申請勞保清單證明。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2)職業安全管理甲級、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3)堆高機操作單一級
(4)固定式起重機操作單一級
(5)移動式起重機操作單一級
(6)鍋爐操作甲、乙、丙級
(7)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單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