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訓課程(不含防火管理人及保安監督人):需準備身分證影本及一吋彩色正面脫帽大頭照二張(照片後面建議用油性筆寫名字)。
(2)初訓課程(防火管理人及保安監督人):需準備身分證影本及一吋彩色正面脫帽大頭照一張(照片後面建議用油性筆寫名字)。
(3)訓考分離之課程需另外準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一吋彩色正面脫帽大頭照二張。
(4)複訓課程(不含防火管理人及保安監督人):需準備身分證(或健保卡、駕照或護照等其他由政府機關(構)核發且載有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足資辨識其身分之證件)、原證書影本需於課程前三天提供。
(5)複訓課程(防火管理人及保安監督人):身分證影本及一吋彩色正面脫帽大頭照一張(照片後面建議用油性筆寫名字),且需繳回最近一次上課之證書正本。
(1)費用於上課當天(或上課前)繳清,請以現金、支票或匯款方式繳納。
(2)匯款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總行代號805 竹北分行0300 帳號:030-001-00008185 戶名: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附設新竹職業訓練中心
(3)不接受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等方式繳費。
需要。
不論是初訓或複訓課程,主管機關將不定時進行查課,
課程期間身分證明文件需隨身攜帶,以利主管機關辨明身分。
何謂身分證明文件?
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居留證或護照等,其他由政府機關(構)核發且載有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足資辨識其身分之證件。
學員報到上課後不得任意退訓、退費(若有重大因素無法完成者得申請本人保留並限課程未超過三分之一時,否則以棄權論),如需退費,依職業訓練法退費需知:
(1)學員於開訓前退費者,全額退費。
(2)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未繳要補齊)
(3)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不予退費。
教室附近有公有及私人停車場或公有停車格。
(1)初訓課程:將於課程結束後二到三週,以郵寄掛號寄發學員或事業單位承辦人。
(2)複訓課程:將於課程結束當日請學員帶回。
(3)危險物品運送及一般安全衛生:將於課程結束後七天內以郵寄掛號寄發學員或事業單位承辦人。
(4)防火管理人及保安監督人(初訓及複訓):將於課程結束後三十日工作天內用郵寄掛號寄發學員或事業單位承辦人。
有,由學員提供英文版本再由本會製作。需收工本費1000元(未稅),製作時間二個禮拜。
(1)請至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https://trains.osha.gov.tw/Default.aspx)查詢,確認是否在本單位結訓取得證書。
(2)資料確認無誤後,請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吋彩色脫帽正面大頭照一張及補發工本費至本公司辦理補發手續。
(3)更名除上述文件外,需另外提供戶籍謄本及原證書。
(4)補發工本費:期滿證明、結業證書、危險物品運送遺失$1000,更名亦同 (原證書需繳回,若原證書遺失,以遺失辦理)、複訓及一般安全衛生$500。(以上價格為未稅價)
(5)技術士證請洽勞動力發展屬技能檢定中心(https://www.wdasec.gov.tw/)。
依據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三條
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應視該場所之規模及性質,分別依附表二與附表三所定之人力配置及臨廠服務頻率,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辦理臨廠健康服務。
前項工作場所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另僱用或特約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每月臨廠服務一次.......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四條
前條醫護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
二、具醫師資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合格者。
三、具護理人員資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合格者。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http://www.iosh.gov.tw/Law/LawPublish.aspx?LID=64
勞委會前已公告「乙級鍋爐操作人員」、「丙級鍋爐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測驗方式,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採用技術士技能檢定。因此,若於上述時間點後取得甲級鍋爐操作人員教育訓練結業證書者,尚不具擔任乙級或丙級鍋爐操作人員之資格。
若是於97年01月08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修訂之前上完業務主管課程,只要符合訓練規則第四條之規定即可擔任營造業業務主管。
但如果是97年01月08日教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修訂後結業之業務主管課程,就一定必須要上營造業(甲、乙、丙)業務主管才可以擔任營造業業務主管(並無任何緩衝期)。
是,如有在使用證書,就要定期複訓。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需每二年複訓一次。
堆高機、鍋爐操作、第一種壓力容器、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等,需每三年複訓一次。
時間以技術士證最初之發證日為依據。
本中心無相關課程。
請洽 國立中央大學環工所辦公室 陳韻竹小姐,電話:03-4227151#34653。
有,本中心自111年起與「華特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配合辦理「游離輻射」相關訓練課程,敬邀各事業相關單位踴躍報名參加。
游離輻射課程如下:
(1) 18小時游離輻射操作人員防護教育訓練(初訓)
(2) 11小時游離輻射鋼鐵建材輻射偵檢人員防護教育訓練(初訓)
(3) 3小時游離輻射防護教育訓練(繼續教育)
本會無開立挖掘機(怪手)及鏟裝機(山貓)課程。
載重物達一公噸以上就要上荷重在一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課程。
目前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課程區分為罐槽車及其他貨車二種,駕駛載運危險物品之車輛者都必須上課。
不可以,請先參加防火管理人複訓之後再來報名上課。
保安監督人需每三年複訓一次,且每次複訓須交回前期訓練之證書正本。
可以直接報名複訓,但需交回前期防火管理人之證書正本。
(1)固定槽體為高壓氣體特定設備;移動槽車為高壓氣體容器(另外要參考法規規定)。
(2)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500公噸以上槽車才需搭配一位,不需搭配作業主管。
課程全程中文授課,需中文聽、說、讀、寫沒有問題,且必須先至教育部申請學歷認證,等確定通過認證高中(職)以上的學歷,才能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的課程。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各產業從業人員參訓,提升工作知識技能與就業能力,並協助事業單位發展人力資本,持續提升勞工職場能力,穩定就業及促進再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2)請撥打專線:03-4930034#110 ,由胡小姐 竭誠為您服務!
申請資格:
1.限工廠在職勞工專班申請。
2.年滿十五歲以上,且所加保之勞工保險、農民保險投保單位為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者。
(1)職訓局為激發勞工自主學習,鼓勵其參加在職訓練,以提升知識、技能、態度,累進個人人力資本,補助在職勞工參加訓練,三年內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七萬元。
(2)參加資格:
1.具有勞、農、漁保在職勞工 (補助80%)
2.具第1項條件,且為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獨立負擔家計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45-65歲)(全額補助)
(3)繳交文件:
1.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式四份,正反面需分開列印】及一吋照片四張
2.繳交本人帳戶存摺影本
3.原住民者須繳交戶籍謄本一份
4.身心障礙者須繳交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
5.學員須於報名時先行繳納全額訓練費用,待受訓期滿且取得結業證書後,職訓局直接核撥補助經費至學員個人帳戶。
(4)注意事項:
1.因職訓局規定線上報名,需於開訓日期前一個月中午開始報名。(如: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班4/24開課,3/24中午後才開放線上報名)
2.為服務大家,如無法【線上報名】,就先點選本協會【預約報名】,網址:http://www.yuda.com.tw,待職訓局開放【線上報名】,再煩請將您的資料登入【線上報名】。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
(2)職業安全管理甲級、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3)堆高機操作單一級
(4)固定式起重機操作單一級
(5)移動式起重機操作單一級
(6)鍋爐操作甲、乙、丙級
(7)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單一級
一般報檢人檢定費 | 申請免試術科 | |
乙級鍋爐操作 | 3540 | 340 |
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 | 2690 | 340 |
堆高機操作 | 1820 | 340 |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 | 2870 | 340 |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 | 2870 | 340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 840 | 340 |
職業安全管理師 | 840 | 340 |
職業衛生管理師 | 840 | 340 |
可至本會技能檢定專網查詢https://hsz.ticsha.org.tw/exam1。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請至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查詢,每年度檢定梯次及報名時間請以公告時間為主。
於本會報名堆高機操作測試及各項即測評之免試術科,將於考前14日寄發准考證,請留意掛號信件,並於收到後盡速打開確認考試日期,以免影響考試權益。
如於報考日期前一週尚未收到准考證者,請主動與本單位連絡以免影響考試權益。
即測即評及發證報考單位: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附設新竹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3-5532399
報名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全國技能檢定者,請於收到考場公布之簡訊後,至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查詢考場,考試日期由各考場安排,並非各考場統一時程考試。
全國技能檢定報考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電話:04-22595700#333、351、355、356
- 本訓練中心堆高機上課之學員,堆高機操作$1500/人(一天)。
-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移動式起重機操作、鍋爐操作、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則沒有衝刺班。
(1)即測即評及發證學術科同一天考,成績當天公佈,合格者技術士證當場領取。
(2)全國技能檢定一年三個梯次,學術科考試距離約一個月,合格者技術士證約三週時間採掛號寄發。
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的簡章,本會有販售,一份50元。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的簡章,須於販售期間至全省全家便利商店或OK便利商店購買,一份50元。
販售期間請至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查詢,每年度販售期間請以公告時間為主。
技能檢定屬國家考試,報考後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前往應考,屬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故無法辦理取消退費。
※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1. 技能檢定報名方式依該年度簡章辦理,報檢人報名後,不得請求撤回報名、退費、退還術科材料、變更報檢職類、級別、梯次或考區。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附各款規定之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學、術科測試費用:
一、辦理單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重大事故,致不能辦理測試,且另擇期安排測試,報檢人仍不能參加測試:准考證或術科測試通知單等相關文件。
二、報檢人因天災、事變、職業災害、兵役徵集或點閱(教育)召集,致不能參加測試:天災、事變證明、公傷證明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證明、國家兵役徵集或召集令等相關文件。
三、報檢人於測試前死亡:其法定繼承人,檢附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等相關文件。
3. 報檢人於學、術科測試當日,因分娩、結婚、重大傷病住院或三親等內親屬喪葬,致無法參加學、術科測試時,得檢附分娩診斷證明書、喜帖、重大傷病住院證明、訃聞或其他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退還學、術科測試費用之二分之一。
可到勞保局申請勞保清單即可,但須全職加保。(部分工時不列入年資累計)
如果是在服役期間的工作證明不能用,但之前如果有其他的工作經驗可以申請勞保清單證明。